我会圆满召开2024年年会

1月20日上午,靖江市企业家协会借座扬子江大酒店水晶大厅召开了2024年年会,出席大会的企业家会员350多人。我会副会长、秘书长陆庭良同志主持会议。市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长申强,市委副书记罗晓东,市委常委、副市长张佳炜,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孙鹏建,市人大副主任范新宏,市政协副主席徐婷及科技局、工信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靖江市企业家协会会长环一军作题为《凝心聚力强服务创新驱动促发展》的2023年度工作报告。 会上,副会长、秘书长陆庭良同志宣读了《关于我会会员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荣誉的综合表彰决定》。卓然(靖江)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许秦秦同志作题为《坚守创新驱动,全面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靖江市永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鞠君作题为《加快科技创新研发投入,抢占全球背光源新赛道》、托普工业(江苏)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钱圣华作题为《积跬步致千里,以创新谋大业》、江苏迈能高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严冰作题目为《以新质生产力战略,推进迈能全球化布局》、靖江飞煌科技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祥作题为《乘天时地利人和东风,启飞煌靖江产业园新篇》的交流发言。 最后,副会长、秘书长陆庭良同志作总结性发言。他说:刚才市领导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对企业家协会的建设和靖江的发展提出了殷切期望和更高要求,让我们倍受鼓舞、倍感振奋。有三点精神:一是希望大家能做新发展格局的洞察者,坚定信心创造新的事业;二是希望大家能做新质生产力的探索者,乘风破浪迈上新的台阶;三是希望大家能做中国式现代化的建设者,携手同心描绘新的篇章。会后,协会将全文转发,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 最后,副会长、秘书长陆庭良提前祝与会领导和全体同志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事业兴旺,阖家幸福!会议在团结和谐、热情昂扬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企业新闻

科技创造力量 诚信博取市场 ---江苏科力博公司成立20周年纪略

2004年7月,江苏科力博公司的前身---靖江市恒泰通风控制设备有限公司成立,营造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是公司最初的信念和追求的目标。 2008年8月,随着公司业务领域不断扩大,更名为江苏科力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向更广阔的自动化设备领域迈进,科力博这一品牌名,蕴含了“科技创造力量,诚信博取市场”的核心理念和价值观。 “科”,代表着科技与创新。这是科力博品牌发展的核心驱动力。通过不断地科技研发与创新,科力博得以在行业内保持领先地位,为客户提供高效、智能的产品和服务。 “力”,象征着力量与实力。它体现了科力博品牌强大的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科力博凭借卓越的产品品质和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和好评,展现了强大的品牌实力。 “博”,则寓意着广博与诚信。科力博品牌以诚信为本,致力于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科力博也积极拓展市场,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以广博的视野和胸怀,迎接未来的挑战。 科技创新,星星之火 火,这一自然元素,自古以来便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它既是文明的象征,带来了光明与温暖,也是灾难的源头,能瞬间吞噬一切。在科技与文明的进步中,人类学会了驾驭火,用其烹饪食物、取暖照明,甚至驱动工业发展。然而,火的力量也是双刃剑,一旦失控,便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灾难。有没有一种东西可以控制火灾蔓延,降低火灾危害,减少财产损失,援救人的生命呢? 防火阀是一种能在一定时间内满足耐火稳定性和完整性要求,用于阻止火势蔓延和烟气扩散的阀门。它通常安装在通风、空调系统的送、回风管道上,平时呈开启状态,火灾时当管道内烟气温度达到70℃时自动关闭,它在火灾发生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防火阀执行机构作为防火阀的核心部件,它负责接收信号并控制防火阀门的开关,是防火阀的大脑和心脏。 科力博公司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吸收和创新,成为国内首批在防火阀和排烟阀执行机构领域的佼佼者。 力求完美,走向智能 节能与舒适的完美结合,是现代生活追求的理想状态,这两者看似矛盾,实则相辅相成,通风控制产品,是指通过算法控制,对建筑物或特定区域内的空气流动进行管理和调节,以满足人们对空气质量、温度、湿度等方面的需求,同时起到节能降耗的作用。 科力博公司运用先进的技术与理念,通过引入更先进的传感器、控制系统和数据处理技术,研发生产了可以实现更加精准、高效的通风控制电动执行器、VAV执行器,总线型电动执行器,使得通风系统能够实现远程监控、自动调节和智能管理,确保室内环境始终处于最佳状态。 博采众长,追求安全 随着医药、化工、半导体等产业的蓬勃发展,爆炸性危险场所日益增多,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等紧急情况,后果将不堪设想,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巨大威胁,这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极高的要求,怎样有效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面临着挑战。科力博公司深入了解了爆炸发生的可燃性气体的浓度、点火源的存在以及空间限制等各种因素,结合实际应用场景,精心研发出了适用于不同场合、具备不同功能的防爆防火阀执行机构和防爆电动执行器。这些产品不仅具备出色的防爆性能,能够在爆炸性环境中保持稳定运行,还具备精准的控制能力和高度的可靠性,能够满足各种复杂工况的需求。这些创新产品为工业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也为整个防爆技术领域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在未来的日子里,科力博公司将继续秉承创新、务实的精神,为更多行业和企业提供优质的防爆产品和服务。 关注细节,注重品质 “关注细节,注重品质”这一理念,正是科力博公司始终坚守的核心价值观。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每一种产品都经过严格的检验和测试,以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客户需求。在产品研发与制造过程中,我们深知每一个细节都关乎产品的最终品质,因此,从原材料的筛选到生产工艺的每一个环节,我们都力求做到极致。同时,科力博还注重生产加工流程的优化,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我们的团队以严谨的态度,对每一个细节进行深入的剖析与优化,确保产品不仅符合行业标准,更能超越客户的期望。正是这种对细节的极致关注和对品质的严格把控,使得科力博公司的产品在市场上赢得了广泛的认可与赞誉。 科力博的多种产品已经通过国家检测中心的检验,并获得相关认证证书和防爆产品合格证。这些认证不仅是对科力博产品质量的认可,更是对其科技创新能力的肯定。我们坚信,只有持之以恒地关注细节,注重品质,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 持之以恒,持续完善 “持之以恒,持续改善”这一理念,正是科力博公司不断前行的动力源泉。科力博积极与科研机构、高校等合作,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和创新。这种合作模式不仅有助于科力博及时获取最新的科技动态和技术成果,还能够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推动企业的快速发展。 在产品研发与制造领域,我们深知只有坚持不懈地追求卓越,才能打造出真正符合市场需求、赢得客户信赖的高品质产品。因此,我们始终秉持这一理念,从设计到生产,从测试到优化,每一个环节都力求做到精益求精。同时,我们也鼓励员工持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与综合素养,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技术趋势。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和持续改善的精神,我们相信科力博公司将在未来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以人为本,社会责任 “以人为本,社会责任”这一理念,正是科力博公司所秉持的核心价值观之一。在以人为本方面,我们注重员工的成长与发展,致力于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让每一位员工都能在公司找到归属感和成就感。同时,我们也关注客户的需求与反馈,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和品质提升,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产品和服务。 在社会责任方面,科力博公司更是义不容辞。我们深知,作为一家企业,不仅要追求经济效益,更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做出贡献。因此,我们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关注环境保护,通过我们的努力,希望能够为社会的繁荣与进步贡献一份力量。 未来,科力博将继续秉承科技创新的理念,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力度,不断推出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和技术,以满足市场的不断变化和客户需求。同时,科力博还将加强与国际先进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全球通风、防排烟、防爆设备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科技创造力量,诚信博取市场”这句话不仅是对企业成功经验的总结,更是对企业未来发展的指引。企业应该注重科技创新,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也要坚守诚信原则,以诚信赢得市场、赢得未来。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可持续的发展。(作者系科力博公司副总)
2025-03-01

企业文化

中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完成立法 有何变化?

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至此,中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终于完成立法,与现行规定相比,增值税法有哪些变化呢? 1、增加了电子发票的规定 《增值税法》规定,增值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体现了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关于“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和“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要求 2、告别了“劳务”一词 《增值税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原条例中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改为“加工修理修配服务”。 3、统一了征收率 《增值税法》规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征收率为百分之三。取消了36号文件中的5%征收率,大幅降低了简易计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4、贷款服务有望能够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法》在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项目中删除了“贷款服务”项目,但法条同时增加了“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进项税额”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规定,将来是否将“贷款服务”列为“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而知,但就目前的条文规定,贷款服务项目是可以抵扣进项的,这对于纳税人的影响巨大。 5、留抵退税法制化、常态化 现行增值税政策中的留底退税是先从特定行业、一定比例试点扩展到全行业、增量退税的。《增值税法》规定,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的部分,纳税人可以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者申请退还。取消了行业和增量的限制。同时,纳税人可以选择结转下期或者申请退还,赋予了充分的自主选择权。 6、混合销售表述有变化 现行规定对混合销售的判断是必须为一项销售行为,而且必须为“货物﹢服务”。增值税法第十三条针对混合销售的判断是必须为一项应税交易,而且必须涉及两个及以上税率(包括征收率)。这意味着一项应税交易中,除“货物﹢服务”外,“货物﹢货物(针对适用不同税率的货物)”、“服务﹢服务(针对适用不同税率的服务)”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混合销售。 7、整合了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增值税法》将36号文件中的“四项非经营活动”和“五项不征收增值税项目”整合为四种不征增值税项目,并增加了“依照法律规定被征收、征用而取得补偿”的不征增值税项目,取消了资产重组不征增值税项目,但“资产重组”一直是国家鼓励事项,期待将来的优惠政策重新明确。 8、进一步缩减了视同应税交易的范围 《增值税法》将“视同销售”行为改为“视同应税交易”行为。将增值税条例八项“视同销售”及营改增政策中的三项“视同销售”行为合并为三项“视同应税交易”行为:(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2)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3)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删除了“货物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货物在总分机构之间移送、将货物进行投资、将货物分配给股东、视同销售服务”这些视同销售行为,但是增加了“无偿转让金融商品”的视同应税交易行为。 9、改变了销售额明显偏低或者偏高的处理方法 《增值税法》规定,销售额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销售额。取消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等三种方法进行纳税调整。将《增值税法》中程序性规定纳入到《税收征收管理法》进行统一管理,与其他税种保持一致。 10、增值税计税期间发生了变化 《增值税法》将纳税期限修改为计税期间,即每隔固定时间汇总一次纳税义务的时间。新的计税期间分别为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删掉了现有的“1日、3日和5日”三个纳税期间。减少了纳税人申报频次,降低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负担。 11、明确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增加了税收工作配合机制的规定 税收征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协调税务部门与涉税各方主体力量。《增值税法》明确了税务机关与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海关、市场监督管理、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增值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将构建起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大格局。 靖江中鸿天衡税务师事务所 朱丽斌 2025年1月8日
2025-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