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9
当合同将终止时,遭遇病假怎么办?
[案情简介]
对于公司的上述解释,顾某感到非常不解,同年
顾某认为:自己与公司签订的合同
[本案焦点]
顾某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否能够顺延至医疗期满,理由是什么?
[案情评析]
本案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劳动者处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依据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规定,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从上述两条法律规定的内容中可以清楚看出: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只有医疗期满以后,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同时为了进一步明确医疗期的概念及医疗期的期限等问题,原劳动部于
本案中,公司于
因此,公司与顾某的劳动合同在医疗期满后才能终止。经仲裁委调解,公司将合同期限延长至顾某医疗期满,双方均无异议。(靖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弓淮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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