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业银行与省人社厅建立委托代发业务合作

2020-10-19

长江商业银行与省人社厅建立委托代发业务合作

8月25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刘华与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行长史玉泉共同签署了委托代发业务合作协议。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金茂荣、江苏长江商业银行有关人员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行长史玉泉表示,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将根据协议要求,加强与省人社厅社保中心和相关单位对接,加快系统开发进度,确保按时接入人社系统一体化信息平台,同时将推动全行加强与人社部门合作,充分用好平台,积极为更多市民百姓提供基本养老金发放等服务。

此次委托代发业务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江苏长江商业银行正式接入省人社系统信息一体化平台,具备了通过一体化平台发放基本养老金的资质。下一步,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将进一步加强与省市两级人社部门联系沟通,依托一体化平台为市民百姓提供更多服务。

作者:王建林   来源: 《靖江企业家》2020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