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出台金融政策支持复工企业发展

2020-04-21

靖江出台金融政策支持复工企业发展

  为精准扶持我市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帮助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实际问题,靖江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靖江市支行联合发出《关于金融支持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通知》,以政策为杠杆,引导全市金融单位加大服务复工复产企业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部分行业受停业、业务流失、复工复产延期影响,面临资金周转不畅、运营成本增加、营业收入减少等困难,《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服务、靠前支持,帮助分析信贷客户困难原因,个性化安排支持方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灵活运用各类政策措施,在主动做好企业存量贷款展期、延期、续贷工作的同时,着力满足企业 复生产经营的新增融资需求,缩短企业信贷获得周期,简化信贷流程,对受影响较大的企业主动降低利率,通过“一企一策”,提振发展信心、攻克难关。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受疫情影响不同程度的行业,确定受影响的企业,并对其实施名单制管理,提出拟提供的帮扶措施,并根据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名单实施动态调整及备案。

  《通知》要求,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实行分类扶持,做到“一企一议”“一事一议”。对一般影响企业:2020年3月31日前(视疫情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到期的贷款,可合理采取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手段,)延长贷款期限不少于3个月。对较大影响企业:2020年3月31日前到期的贷款,可合理采取展期、调整还款计划、调整付息方式、无还本续贷等手段,切实减轻 企业还本付息压力,延长贷款期限不少于6个月,市场报价利率(LPR)加点幅度至少比同类同档次减少0.3%以上。对暂时困难但有前景的企业:积极提供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保障员工工资发放与基础原材料采购。对优质企业,鼓励发放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助力企业走出困境。对因疫致困企业: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的贷款,可合理采取展期、调整还款计划、调整付息方式、无还本续贷等手段,切实减轻企业还本付息压力,延长贷款期限不少于6个月,市场报价利率加点幅度至少比同类同档次减少0.5%以上。

  《通知》要求,各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要用足用好上级行出台的优惠扶持政策,对困难企业实施个性化帮扶措施;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产品创新力度,通过企业复工贷”等特色产品,为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要适度放宽小微企业申请无还本续贷产品的条件;对于受疫情影响出现临时还款困难的重点行业企业,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

  《通知》在抽贷、断贷、压贷等方面都有具体指标,《通知》要求,2020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新增贷款规模不得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得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至少下降0.5个百分点。

  在担保方面,将充分发挥国有融资担保机构作用,确保国有担保公司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名单内企业担保费率降低20%,担保费率优惠政策执行不少于6个月。同时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和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如果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周要上报对受疫情影响企业采取的帮扶措施,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会同靖江人行以帮扶结果为导向,定期对企业反馈的问题进行督察,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帮扶效果进行评估。同时,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情况列入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指标按季度进行考核。

  来源: 《靖江企业家》2020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