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4
近日,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台《科技专项配套与奖励办法》,通过政策激励,引导区内企业积极争创高新技术企业、搭建创新创业载体、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以创新驱动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创新型经济发展高地。
开发区致力于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鼓励争创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国家三部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奖励5万元;通过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认定的当年奖励3万元。
开发区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对建成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当年奖励3万元;建成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当年奖励2万元;建成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当年奖励1万元。对设立院士工作站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设立研究生工作站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在加快构建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进程中,开发区注重鼓励企业拥有一批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对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当年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500元;当年授权的外观专利,每件资助300元;当年授权的国(境)外专利,每件资助2万元。对当年专利授权量达到30件及以上的企业奖励5000元,50件及以上的企业奖励1万元,100件及以上的企业奖励2万元。对当年通过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考核的企业予以奖励,获得贯标合格的企业奖励2万元。
来源: 《靖江企业家》2019第1期
协会地址: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中路127号
联系电话: 0523-84805822 (网站服务中心)0523-84805822 (办公室)传真: 0523-84805600 电子邮件: Email:jjqyjxh0011@126.com
Copyright © 2011-2027 靖江市企业家协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