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8
靖江定制“创业券” 助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
继去年推出“购房券”“科技创新券”后,今年靖江市又为高层次人才在靖创业定制了“创业券 ”。记者昨日从靖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靖江市新近出台《靖江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券”实施办法》,明确对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靖江市投资创(领)办企业,并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团队),以“创业券”形式进行创业资助。
靖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办主任孙晓军介绍,“创业券”是为符合相关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在靖江市创业提供资助的一种兑现凭证。“创业券”为三联单,即创业启动资金联(10万元)、融资扶持资金联(10万元)和项目资助资金联(60万~350万元)。
《实施办法》明确指出,“创业启动资金”在高层次人才(团队)完成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本人实际投入达100万元以上,可申请兑现。申请兑现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所创办企业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固定资产购置票据等。“融资扶持资金”经市人才工作办公室指定银行评估后,给予企业50 万~200万元贷款支持,贷款期限1~3年,并以人才(团队)创业项目年实际贷款额度进行贴息,累计贴息最高不超过10万元。申请兑现所需材料包括:银行 评估报告、贷款合同、贷款付息证明等。“项目资助资金”须在申报入选靖江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后,根据创业项目的质量、规模及预期效益,确定 资助标准,并予以兑现,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据悉,“创业券”实行实名制管理、常年发放。凡有意来靖创业落户的高层次创业人才 (团队)凭本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投资意向书等材料到市人才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523-89181518)申领。资格审查通过 的,即予以发放。“创业券”只限本人(团队)使用,不得转让,有效期为2年,若2年内未使用,在政策有效期内仍然符合条件的可重新申领。
截至目前,靖江市对高层次人才在靖创业形成“三券”集成的政策资助,即用“创业券”支持人才投资兴业,用“购房券”吸引集聚人才,用“科技创新券”引导企业做优做强,从提供创业启动资金、鼓励科技创新、支持安家生活等多个方面,给高层次人才创业提供系列保障,打造高层次人才创业高地。
作者:贾秋敏 来源: 靖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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