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上调为每月930元,增幅16.25%

2011-12-26

靖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上调为每月930元,增幅16.25%

 

从去年121日起,靖江市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类别,正式从“三类地区”跨入至“二类地区”。 最低工资上调为每月930,增幅16.25%,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由6.5元调整为7.5元,增长15.38%

一直以来,我市都执行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为800元,扣除个人依法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178.88/月,职工实际工资621.12/月,难以维持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去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达103.8%,今年16月已达105.5%,且有不断攀高的趋势,低收入职工的基本生活收到影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类别,已是势在必行。

近年来,我市已连续多年上调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和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目前失业保险金待遇已达每月498640元,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目前已达1018/月。本次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主要对部分公益性岗位、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有一定的影响,“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低收入人群受益最大。对于市区绝大多数企业而言,其目前的基本工资高于现在的二类地区标准,所以调整后对绝大多数企业影响不大,反而能吸引更多的劳动力来靖就业,解决部分企业用工难的问题。”(李庆峰)

   “阳光仲裁”为职工权益保驾护航近年来,靖江市人社局劳动争议仲裁院从劳动者切身利益出发,全面推行“阳光仲裁”工作机制,以严格的服务标准,为劳动者提供人性化服务。在确保公平、公正、按期结案的前提下,力求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为了加强信息互通,快速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特别是经过仲裁裁决的案件,市仲裁院设立了派出庭,专门审理上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强化了劳动争议仲裁与司法审判的有机衔接,构建了裁审的有效对接机制。去年以来,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受理立案183 起,裁决结案17起,调解结案166起,法定结案率达100%,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工伤伤残补助金及其他补偿金共2470余万元。(仲裁院)

    四部门联手帮农民工“讨薪”。年关将近,为了让农民工在年前足额领到工资,近日我市开始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活动将持续到2012年元月20日。专项检查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共同发起,检查对象是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重点检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船舶修造、纺织服装、砖瓦生产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劳务派遣企业,特别是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和资产变现能力较弱的租赁承包企业和代加工企业。近日,各镇、园区、办事处相关人员前往相关企业,采取查看工作场所、查阅台账资料、走访座谈职工等形式,了解工资支付情况。下个月,市联合执法检查组将前往各个乡镇督查,对存在问题的重点企业,符合立案条件的,将依法立案查处。人社部门将按照“快立、快调、快审”原则,及时高效处理农民工举报投诉案件。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蔡俊杰李庆峰 )

  靖江去年共有830人申报参评技师。去年的技师评审工作日前正式开始,申报技师的企业正组织由本单位技术人员、职工代表组成的专家组,对申报技师的员工进行业绩评审。通过业绩评审的员工,能够获得省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技师考试资格。去年,我市光芒集团、江山制药、上骐集团等16家企业申报技师考评鉴定。近年来我市注重培养高级工、技师等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目前全市有技师、高级技师2106名,高级工15139名。万名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达315名,处于全省领先水平。(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