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长效机制 预防工资拖欠

2011-05-29

劳动关系

       构建长效机制   预防工资拖欠

                            孙学勤

 近年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增长、促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双维护、两服务”方针,拓宽工作思路,创新管理制度,逐步建立预防船舶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管理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2009年至今,全市船舶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比例达96%以上,无一起久拖未解决的农民工欠薪案件,无一起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重大社会事件,有力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强化服务理念,拓宽工作思路。随着江阴-靖江两岸联动开发深入推进,我市船舶行业迅猛发展,已成长为临江五大支柱产业之一。目前,全市各类船舶企业13家,在靖从事船舶工程劳务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外包工队)392个,农民工3.35万人,约占外来农民工总数的32%。船舶行业外包企业多、管理难度大,农民工数量多、流动性强,农民工工资拖欠已成为继建筑行业之外多发领域,个别甚至出现封企业厂门、堵政府大门极端行为。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企业促进发展,建立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做到从根源上保证农民工合法权益,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船舶行业农民工举报投诉、集体上访90%以上是由于拖欠工资所致,这其中除极少数外包企业主恶意欠薪外,主要原因:一是船舶企业将工程分包给外包工队,只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对外包工队用了多少人、干了多少活、出没出勤等现场管理情况,全然不清楚。包含农民工劳务费的分包工程款一般直接支付给外包工队,是否给农民工发工资,工资发了多少,企业底数不清,基础数据空白。二是某些外包工队内部用工管理不规范,私招滥雇,哄抬工价,甚至把分包工程再转包给包工头,造成劳务管理混乱,甚至出现劳务工程款与劳务费严重倒挂。三是农民工本人维权意识淡薄,工资报酬大多口头协商约定,至于如何结算,应付多少,没有任何书面证据。
针对存在问题,在调研基础上,我们认真总结企业行之有效做法,学习借鉴建设行业先进经验,积极探索“谁用工谁管理”的企业管理制度,依靠企业管理、行业自律,把劳务工程施工管理同农民工工资保障紧密挂钩,先后出台了《靖江市船舶行业外包工队管理办法》、《靖江市船舶行业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暂行办法》两份政策性文件,为建立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强化工资保障,创新管理制度。近年来,我市通过政策引导,行政推动,逐步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3项制度,不断加大工资支付保障力度。
  一是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明确工资保障金标准。按照外包工队使用劳动者人数,确定不同的收取标准, 50人以下的不低于10万元,50人~100人的不低于15万元,100人~200人的不低于30万元,200人以上的不低于50万元。建立工资保障金管理机制,动态分类建帐。被评为劳动保障A级诚信企业的船舶企业,可在本企业设立工资保障金帐户,其余船舶企业及其外包工队全部在商业银行设立工资支付保障金专户;动态调整标准,工资保障金每半年调整一次,凡发生过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外包工队,工资保障金在应缴纳的基础上增加20%;动态监督检查,未设立工资保障金专户,凡发生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船舶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建立工资保障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工资保障金使用报批程序,明确船舶企业与商业银行的权利义务,实行缴纳与退还相结合动态管理。
   二是建立农民工工资预储帐户制度。农民工工资预储帐户由船舶企业负责设立,每月从外包工队劳务工程款中按20%左右的标准提取,划入预储帐户,作为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项资金,确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劳务费与工程款、材料款分离,最大限度保证农民工工资权益。目前外包工队农民工工资预储帐户建立率超过90%。
  三是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与工资支付制度。规范外包工队及其农民工录用流程。明确外包工队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并报企业外包管理部门备案,农民工增减变动及时报批。农民工持身份识别证或“一卡通”进场施工,实现封闭管理。强化外包工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外包工队每月编制工资结算表,报企业财务部门审核,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部分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企业财务部门从每月工程结算款划入工资预储帐户,作为日后补发或年终一次性发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银行打卡发放农民工工资,目前全市6家企业近2万农民工工资直接由银行支付。
强化主体责任,推进长效管理。船舶企业对外包工队情况最了解,管理最直接,通过政府引导,执法监管,运用市场化手段,强化企业管理,这就捏住了外包工队的“命门”。
  加强政府引导。一是强化政策指导,从法律运用、实际操作、制度落实三个层面,提升政策指导性和执行力。先后3次召开企业外包管理负责人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市法制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核把关。采取以点带面、重点推进、跟踪督办,全面落实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外包工队管理制度。目前,全市13家企业均已建立工资保证制度,涉及外包工队近400家,工资保障金入账近9000万元。今年将研究出台农民工主要从事20余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二是强化用工指导,建立企业联系制度,及时有效地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管理个性化咨询服务。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船舶行业外包管理部门负责人会议,加强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宣传,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案例分析、座谈研讨,研究农民工管理共性问题,提升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促进船舶行业用工整体规范。三是强化典型引导,及时总结宣传企业外包工队管理好的经验和做法。近年来,新扬子船厂将农民工纳入企业“单轨制”管理、东方重工船厂农民工全员参保、新世纪船厂工资保障金制度等先进经验,在船舶行业全面推广。
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谁用工谁管理”的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引导企业树立“靠事业留住员工、靠感情留住员工、靠待遇增加员工”的新理念,建立健全外包工队及其农民工管理工作机制,从外包工队及农民工招录、内部管理、工资支付、工程劳务费结算、使用考核、劳动争议处理以及违纪处罚等方面制定具体的工作流程,进行全过程监控、精细化管理,从源头上进一步规范外包工队用工管理。鼓励企业有计划地实施农民工岗前培训、技能培训,强化人文关怀,建立激励机制。2010年,全市船舶行业培训农民工近1.2万人;新扬子船厂对优秀农民工给予月度津贴、社保补助、购房补贴及认购流通股等待遇,近2年农民工回头率近80%。
  狠抓执法监管。畅通电话、网络、窗口三大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全天候、无假日值班制度,完善12333与公安110联动受理制度,密切与新闻媒体、信访、行风热线联系,构建“集中受理、快速指派、及时查处、迅速反馈”案件查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作用,对船舶行业各外包工队实行全方位、无缝隙监管。综合运用多种执法方式,加强对外包工队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情况执法检查。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监察建议、立案查处等方式,督促外包工队依法规范用工。建立惩处退出机制,对管理混乱、素质偏低、恶意欠薪的外包工队,责令企业予以清退,并在行业内予以通报,限制市场准入。近年来,共清退外包工队12个。大力推进企业调解组织建设, 5家企业建立劳务企业关系调处中心。2010年,仅新世纪船厂就成功调解农民工劳资纠纷15起,解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等待遇40余万元,较好地实现了简易矛盾不出队、一般矛盾不出企、重大矛盾不出市,促进劳动关系健康发展。
  近年来实践证明,建立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有效保障农民工工资等合法权益,基本形成了“劳资两利、劳资和谐、劳资共赢”的良好局面。2009年以来,船舶行业各类举报投诉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案件,年递减15.2%。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了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目前,4家船舶企业在国内外成功上市。2010年,全市船舶行业完成工业总产值449.6亿元,同比增长15.3%;实现利润72.95亿元,同比增长5.5%。造船完工量首次超过大连市,成为仅次于上海之后的全国第二大造船基地。 (作者系靖江市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